项目介绍:评估对象中山市**楼A2卡、A3卡共两层房地产,地上共5层、地下1层,评估对象分别位于地上第23层,评估对象评估总建筑面积为7,235.61平方米。

委托人:**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

评估目的:委托人拟抵债资产挂牌转让提供价值参考。

评估方法:资产基础法,其中地价采用比较法及剩余法分别进行测算

 
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华乐大厦13层

电话:0755-88264952

邮箱:gzy@cngzy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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